| 陆良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商务所涉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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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17 14:44 文章来源:陆良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陆良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商务所涉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的通知
各商场、超市、市场、成品油经营、生猪定点屠宰、酒类流通和外来投资企业:
根据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通知要求,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与商务局签订的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,增强行业安全监管意识,杜绝和减少商务系统的安全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,定于2009年9月下旬、2009年12月中旬、2010年2月上旬在全县商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和目标
通过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工作,全面落实2009年“安全生产年”各项工作任务,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建设,强化商贸流通企业安全责任意识;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营造平安购物、放心消费环境,使我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经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。
二、检查范围
全县商务所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。重点加强对商场、超市、市场、成品油经营、生猪定点屠宰、酒类流通和外来投资企业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商务所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标准情况,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,加大安全投入,强化现场安全管理,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等安全基础工作,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。
(二)重点行业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。
1、商场、市场、超市:商场、市场、超市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场所,具有经济存量大、人员密集、建筑结构复杂、易燃可燃商品多的特点。加强生产、经营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,落实防火灾、防踩踏措施情况,确保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完好,严禁堵塞、占用和锁闭安全出口,保证安全通道畅通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,健全商品市场协议准入,杜绝重、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。
2、成品油经营企业:强化加油站现场隐患排查整治,对加油机、配电柜,静电装置、防爆工具、消防设施、防雷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,确保设施设备完好,工作运行正常。
3、大型商贸促销活动(年货街、中秋食品街、节日促销等活动):严格落实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措施,认真排查各种隐患,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、超市,促销方案须报县商务局备案,落实对防止火灾、集体挤压、踩踏和人为破坏事件的发生的应急预案。
4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:加强屠宰现场安全管理,落实生猪进厂验收制度、台帐管理制度、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的建立;强化上市肉品的检验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、病害肉、注水肉等违法行为,确保上市肉食品质量安全。
5、酒类流通企业:酒类生产的销售部门和酒类流通批发企业,按照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要求,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、购销台帐、进货索票和散装白酒贴标定点销售。
6、外来投资企业: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,落实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制度情况。
(三)落实节日(国庆、中秋)安全保障措施,强化安全生产经营应急管理,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,完善应急预案,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。
四、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
检查时间:2009年9月18日—9月30日;2009年12月15日—12月30日;2010年2月5日—2月10日。
检查方式:商务所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,商务局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,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,加大整改力度,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。
五、有关要求
一是大力宣传、广泛动员。各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,广泛发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,树立安全就是效益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意识,使安全生产经营深入人心,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、深化安全整治、夯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基础。
二是深入检查,及时整改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,以检查促整改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;暂时不能整改的,要落实防范措施、制定整改计划,指定专人盯守,做到限期整改,确保安全。
三是加强信息沟通。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做到突发事件、重大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商务局。
四是强化舆论监督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,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,对安全生产隐患多、措施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、并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。
五是加大督查力度。县商务局将加大安全生产经营的督查和巡查工作力度,特别是在元旦、春节、国庆、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对重点乡镇、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和巡查工作。
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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