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陆良县“家电下乡”实现销售网点直接兑付补贴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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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0-21 16:11 文章来源:珠江网讯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陆良县“家电下乡”实现销售网点直接兑付补贴款
从10月1日起,陆良县在全县范围内实行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直接兑付财政补贴的办法,农户可在购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销售网点现场拿到补贴。
为进一步简化农村消费者购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后领取财政补贴款的手续,陆良县政府制定了《陆良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》,农户只要在县城内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,可持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,现场填报《陆良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》,销售企业核实无误后,先行垫资兑付补贴,农户拿到补贴后,在申报表上签字、按指纹确认,若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能在购买时当场领取补贴的,可以由购买人本人在15日内补齐手续后到销售企业直接兑付补贴,财政部门原则上每周与销售网点结算划拨资金一次,对销售额大的网点可以缩短结算支付天数;凡在陆良县域以外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购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,但无法获得直接兑付补贴的陆良县农户,均可持有关证件到所在乡镇的财政所领取财政补贴,经审核无误后,可直接拿到现金补贴。
由于实现了销售网点直接兑付财政补贴的方式,简化了购买家电下乡申领财政补贴的程序,方便了广大的农村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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